原标题:出路费让同伙来海口共谋盗窃 涉案两男子被分别判刑9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2日消息(记者王天宇 通讯员王倩)因犯盗窃罪多次被法院判刑的男子覃某乙不知悔改,竟然出路费让同伙来海口共谋盗窃,并将销赃所得挥霍一空。近日,涉案两名男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中旬,被告人覃某甲联系在海口市的被告人覃某乙共谋盗窃,覃某乙遂出资300元让覃某甲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到海口市。2019年11月16日17时许,两人携带开锁工具在海口市分头寻找作案目标,覃某甲撬开美兰区某小区3栋3单元402房,盗取被害人肖某家里的项链2条、耳环1枚、戒指1枚、手链1条及纪念币1套等物品。覃某乙未能找到合适目标实施盗窃,两人遂离开作案现场。覃某甲将销赃所得的人民币755元用于酒店开房及吃喝最终挥霍一空。
2019年11月19日,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抓获被告人覃某甲、覃某乙。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甲、覃某乙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覃某甲、覃某乙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覃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覃某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王天宇 王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