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0年上涨!湖南伤残津贴每月+94元,工亡抚恤金+38元


原标题:连续20年上涨!湖南伤残津贴每月+94元,工亡抚恤金+38元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

《通知》提出,从2024年1月1日起,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2004年1月1日后)至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94元。《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其工伤人员中目前仍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的,同样参照此标准执行。本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的,补足到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

《通知》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根据《通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规定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调整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自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20年调整增加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均根据养老保险调整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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